- 纪元无敌系统
- 王深蜷缩在桥洞下,廉价羽绒服的拉链早已失去弹性,冷风像针一样扎进领口。他摸出裤兜里皱巴巴的五块钱纸币,指尖的裂口渗出血丝——这是他身上最后一点现金,够买两个白面馒头,撑过今天。
- wangshenha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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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她自从守寡后,开班收徒,
夜和鸿儒经师讨论识,甚至在帮父兄修撰《汉书》时候,也从不避讳男
。
顺便说一下,《
诫》是当时的汉和帝下旨让她写的,估计班昭就是把这当工作来做的。
……
至于唐朝,那真是身不能至心向往之。首先李唐皇室本就混
了大量的胡
血统,李世民的妈和老婆都是胡
,再加上隋唐之前长达四年的五胡
华和南北朝,胡
的许多习惯都渗
了汉
社会。
尤其重要的是,唐代后,
皇武则天横空出世,她的上位不止是提高了
的家庭地位,更重要的是,她习惯使用很多
做内廷官吏,大家有兴趣可以去看纪录片《大明宫》,里面很生动的说明了,武则天的书官吏,内廷侍卫有不少
孩,甚至还组建了
蹴鞠队,这样以来
的社会地位也大大提高了。
但很有趣的是,恰恰是
权利高涨的汉唐,小妾的地位尤其低。
唐高宗《永徽律疏》中有《户婚》规定:“诸有妻更娶妻者,徒一年,
家减一等;若欺妄而娶者,徒一年半,
家不坐,各离之。”就是说,你有了一个明媒正娶的老婆,还要明媒正娶一个老婆的话,要判徒刑一年,你第二个老婆家也要被判刑,只不过减轻一点罢了。所以,妻四妾并不是说你可以娶个老婆,而是说你老婆死了,可以再娶一个,但不能同时娶两个。否则不仅要判刑,还要强迫与二婆离婚。《谷梁传》:“毋为妾为妻”。就是说,妾没有资格扶正为妻,有妾无妻的男
,仍是未婚的“钻石王老五”。而嫡妻死了,丈夫哪怕姬妾满室,也是无妻的鳏夫,要另寻良家聘娶嫡妻。
《唐律疏议》明确规定:“妾乃贱流”“妾通买卖”“以妾及客
为妻,徒一年半。”就是说,如果你老婆死了,你要把你心
的小妾升为妻的话,就是触犯了刑律,一旦事发,是要两
一齐服刑一年半的,而且完了照样得离异。
……
接下来是五代十国,大周后编的舞蹈,小周后调制的熏香,花蕊夫
的妖娆,就可知道那时的风气也很开放,好了,窝囊的宋代来了。
……
不要以为那个讨
厌的朱熹生在宋朝,大家就以为宋朝是个礼教严格的社会,不是的,朱熹在宋朝其实很不受待见,他的理论发扬光大是在明朝;因为两宋,尤其是南宋,基本上是商业比重大于农业的,那时两宋为了支付沉重的‘岁贡’,大力开启海运,两宋的船队往返于平洋各地,为宋室朝廷带来了巨大的利润,可以让两宋一边付勒款,一边养着大量的臣武将,并且老姓还能过基本上可以的生活。
大家可以去看一下宋慈的《洗冤录集》,不是看怎么验尸啦,看一下录集中的案例,就可知道当时的市井老姓还有当时的社会风气,其实还是很风流婉转的,当然,已经不能和汉唐相比了。
大家有兴趣的可以去看一下《北宋生活顾问》或《南宋生活顾问》两篇种田。
至于两宋的小妾地位,最有名的就是苏东坡那
妾换骏马的故事,而且那小妾当时已经怀孕了。
……
好了,种田的始祖可以说是《红楼梦》,曹公实乃古今大坑主,至今有多少
陷在坑里。
明清时代是封建社会的成熟完善期间,不论是汉
一统的明朝还是遵从了汉
礼教的清朝,风俗习惯是很相似的。
地位进一步降低,偏房地位却有些微上升,开始有了贞节牌坊,浸猪笼之类的宗族礼教。但是我这里要说是,不要以为满
的朝廷会比较尊重
地位些,不是的,明朝的
地位绝对高于清朝。
为什么呢?首先,明朝的**oss是老朱家,从朱元璋开始就把自己的本家朱熹同志拎出来当圣
,明朝前朱熹压根不算是圣
,这死老
一辈鼓吹存天理灭
欲,可他自己却既扒灰又勾引漂亮尼姑,后来那尼姑还俗嫁给了他(从另一面可见宋朝风气),但是
朱熹和朱明皇室是本家,所以也当圣
了。
明朝是个很矛盾很有趣的朝代,一方面,从那时起,
就开始被层层规矩礼教所束缚,但是另一方面,却又明出台法律,赋予了
一部分权利,例如财产权(在室
的部分继承权),
身权,甚至离婚权。
明代“为
妻”的法律地位,基本上沿袭汉代以来传统社会中家庭主
的身份和地位,即遵循“纲”之一的“夫为妻纲”的原则,从而形成了法律上“夫尊妻卑”的局面。但是明代的关于离婚权的范围有了扩大,透露出一定的维护
权利的信息。
看吧,明朝是不是很有趣,那么为什么会这样矛盾呢?现在为大家隆重介绍一位真正的圣
——王守仁,即阳明先生。
他是个真正的全才,举凡,政治,经史,军事,哲,甚至天地理无一不通,甚至还懂种田,在发配贵州期间,还知道农民耕种,他所创立的‘心’,修正了朱熹死老
的那种疯狂禁锢的‘存天理灭
欲’(就是把五岁的小
儿活活饿死,因为她定亲的未婚夫夭折了这种
事),阳明先生提出天理何
欲一样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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