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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许通婚,但吕宋府也规定,隶主有责任为
隶当色配婚。
良不许纳
隶为妾,但与
隶生的孩子,承认为庶出。
而隶与
隶婚配后所生的孩子,也仍视为
隶主的特殊动产。
而另一方面,秦琅又规定,吕宋都督府不得将犯罪的吕宋汉或其家眷籍汉为
,也禁止吕宋的汉
因欠债等卖身为
抵债。
秦琅针对这种债务问题,推出的解决办法是个产条例,当债务
无力偿还债务时,将全部财产让与债权
分配,然后就不再承担债务。
这也是为了缓解债务导致的一些社会矛盾,特别是对一些底层百姓起到一个保护作用,这种个产法,其实最早出现在西方的古罗马,但在中国历史上,却从没有这种观念。
死债不消,父债子偿,卖儿卖
抵债,甚至卖身为
抵债,反正当债务无法偿还的时候,债主会想尽办法收回自己的利益。
在中国古代,债务,尤其是高利贷,导致大量的债务最后无力偿还,最后不得变卖一切财产,甚至最后把家
和自己都变成了
隶来偿债,尤其是在一些灾荒之时,这种
况格外的突出,也十分容易加剧社会矛盾危机。
所以秦琅在隶法案中,特别就加
了这几条,禁止因债务把良
变成
隶,虽然他暂时只把这个良
的范围限制在汉
这个群体中,但这也是一个巨大的改变。
个产条例,是划时代的。
其出发点,与隶保护法案一样,其实都是为了给吕宋的未来社会,划一条最低的红线,避免最烂的事
出现。
隶虽然说地位低下,但历史上中外各国,
隶起义的事
也是层出不穷,甚至动摇一个强大帝国的事
也很多。
对秦琅来说,蓄和役
是现阶段吕宋不可避免的
况,但也必须得给
隶一些希望,得给他们一条向上的通道。
哪怕这条通道会比较狭窄,但必须得是通的,不能把隶困在一个暗无天
的粪坑里毫无希望,否则这种事
无法持续长久,最后会被反噬。
给隶保护、给
隶财产权,都是为了让
隶保留这样一个向上爬出去的机会,哪怕希望渺茫,但总还是希望不是,在那黑暗的
子里,有希望有光就还有奔
。
就好比有恒产者方有恒心这句话一样,有希望的隶,才好管理。
这是一个残酷的现实。
光靠鞭子和刀,是管理不好的,也无法利益最大化的。
就好比秦琅在自己名下的庄园或矿场、作坊等率先实行按劳计件给酬的制度一样,在保底的工作任务外,超过任务的劳动成果,按件计酬,额外给予计件工钱,哪怕这个工钱其实是通过密计算的,很努力之下,能获得的报酬也非常低微,但是,你如果认真努力的去
,你确实还是能得到一份额外的工钱的,努力积攒,那便有可能为自己赎身,虽然这很难。
但起码偶尔能为自己购买到一些想要的东西,哪怕是一双鞋子或一块?
这就好比在监狱里的犯一样,通过劳动赚点小钱,也能买点烟或酒或是生活用品。
本质上来说,还是吕宋现在地大少,
力宝贵,所以就算是
隶,也得重视保护,不能轻易祸祸。
而且秦琅做为穿越者,也始终认为给予基本的权,其实反而能释放出
隶的生产力,更能缓解社会阶级的矛盾。
不过对于老李来说,儿子说的这些,让他觉得不可思议。
“为啥?魏公咋还这么关心这些贱呢,他们是
隶,就跟猪狗一样了,又不是
。”
不是,这基本上是这个时代绝大多数
对于
隶的看法,他们就是财产,跟牲畜一样。
其实李公佐也不太理解魏公新出的这个法规,但他对秦琅有无比的崇拜信任,觉得既然是魏公的命令,那自然就得遵守,魏公总有他的理由的。
所以一边吃着凉面,他一边也正式跟父亲和兄弟等说了以后得善待隶的事项,他这些
隶不是买来的,是赏赐和换来的,所以当初是免于
契税和
易税的,但是若是
隶死亡上面也是要调查的,若查出是被杀害或虐待等,他们也是得担责任被严惩的。
“我们家这十几个隶老少皆有,青壮的这些,我打算先给他们配对成婚。”
“男多少。”老李
道。而且他原本是有点私心的,想让那几个年轻能生养的
婢,服侍三个儿子,这样也能为老李家多繁衍
丁,反正宁远屯堡里好多
这样做。
甚至有些跟老李一样的老家伙,也不客气的霸占一两个婢。老李
倒没这想法,家里就这几个
,让给儿子就好。
所以平时他对这几个婢看的很严,不让男
轻易靠近他们。
家族要壮大,总得丁兴旺才行,在这个远离家乡的地方,又没有宗族可依,所以老李认为这些卑贱的
给三个儿子做屋里
,帮着生些儿
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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