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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反弹。”
李素:“暂时可以不用立得那么狠。比如,朝廷租庸调输法征税时,都是按照每个百姓壮丁占有一百汉亩田地来算计税额的。
那么,只要一个百姓的田少于一百汉亩,他就可以不用到官府登记,只要私
买卖的契约完整,遇到纠纷时拿出所有契约对照无误,官府就直接保护他们。
这样一来,这个新法条就只影响那些‘拥有田地超过每
一百汉亩’以上的地主,不影响绝大多数的穷
了。至少九成百姓可以不登记,不需要新法,也大大降低地方民政官和布政使、朝廷民部的工作量。
另外,朝廷说的一切大额土地
易强制备案、登记地块权属,也不代表不登记就没有地权。
只能说不登记的话,朝廷在审理土地归属有纠纷的案子时,不会再保护拥有买卖契约或者未登记地契者的利益,然后把纠纷田地籍没
官一半,另一半分给双方争讼
——
这个,其实跟武帝时鼓励商
揭发同行隐匿财产,则将抄家所得一半奖励给告密者,有异曲同工之妙了。
只不过朝廷这个新法力度没那么狠,同时只影响田地庄园这些不动产,不影响金银钱帛。田地庄园本来就比较难隐匿,朝廷集中打击这一点的话,而且坚持为之,应该是经得住史书考验的。”
说白了,李素是要趁着这次曹
也对关东的卖地世家豪强下狠手的契机,在关西正朔朝廷这边也差不多力度地堵一手防御
立法。
虽然肯定会激起反抗,但天下
没得选择,因为天下就剩两家了,没别的地方可以逃可以投奔。
曹
那边立法更狠,是直接抢的,刘备这儿好歹只是升级到“买田不登记就不承认你的买”,并没有导致世家豪强的直接损失,所以相比下来还是投靠刘备更赚。
而刘备一旦把这个“不动产强制登记”制度推行下去,将来远期会形成什么下场,世家豪强肯定是看得懂的:
到时候,他们再想隐藏瞒报占据的土地面积,就很难了,要是再推而广之,将来刘备控制彻查地方上藏匿隐户、逃亡这些黑户
,也会变得越来越难。
刘备要的不是直接短期内多拿钱多收税,他要的是国家对全国
和土地状况的更
细掌握。
而这种更
细的基层
报掌握,能够起到什么样的远期作用,李素是最明白的——假以时
,或许是几十年之后,全国土地登记造册完善了,那不就能直接“履亩而税”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简单粗
收
税了么。
原本历史上,第一波成功履亩而税的
作,要到唐朝后期宰相杨炎推广“两税法”,才算是让中央朝廷开始系统地登记各地的土地占有
况。
发展到宋明之后进一步完善,有了“鱼鳞册”、“黄册”这些政府土地登记册。而汉朝这种把土地税绑在
税上的朝代,原本是没有系统的土地登记的。
不管怎么说,土地税按实际占有量征收,肯定是比附着在
税上,要高级不少。
纯收
税的朝代,对土地兼并的反抗和控制肯定更弱,也几乎没有超过两百年的朝代(西汉是靠汉武帝的时候户
锐减,还法外弄死了很多有钱
,所以拖慢了灭亡)
而土地税按土地实际占有
况征收后,朝代普遍能活两百五十年往上,甚至三百年(唐宋明),这里面多多少少有土地兼并速度被延缓的因素在内(但也只是延缓,不能根治)
这后面这些推演,没必要跟刘备说清楚,也不可能说清楚。但刘备已经大致理解了李素想趁着这个机会做成一个什么事儿。
原则上来说,他也是支持这样做的。毕竟这样一来,他们就显得是跟曹
各打各的,就算将来事实上继承了曹
的变法红利遗产,也不会被说是跟曹
勾结。
如今的关东各州,肯定是有很多世家豪强为了两
下注、明明曹
禁止了土地
易,他们还依然顶风作案以超低价贱卖土地、套现移民。
而买那些超低价土地的买家,显然就是贪图这个超便宜的价格,所以帮助那些“违反曹
禁令的非法移民销赃”。
刘备要做的,就是公开立法,表示无论在哪儿,那种“卖了田不登记”的行为,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私相授受的田地买卖,官府不承认。只要将来有纠纷,有
指认说那块田其实是他的而非目前的实际占有
的,那么这个实际占有
就得举证拿出他在官府处强制登记过的地契来抗辩。
拿不出这个官方强制登记,就等着这些贱买的地被没收一半吧,剩下一半原告被告再各自分四分之一、
这样也
着越来越多的
去当原告,听说谁家有没登记的田就去攀咬,把天下所有有田不登记的大户统统往死里
。
陛下不是要你们的地!陛下只是要你们先强制登记!
不登记的下场,就相当于只有购房合同!但没有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