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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
“是‘鲜血鸣笛’,”不等他问完,坦帕就悠悠开
:
“跟丹特的大剑一样,他们也是雇佣兵,但你最好别招惹他们那是个百
团,从上到下足足两三百
,光是能全副武装上战场的战士就有上百
,他们可不是农民兵,每个都跟丹特的大剑一样,是专业杀手。”
“他们只接打仗的活计或者王室商
的特许生意,连男爵都高看他们一眼。”
“鲜血鸣笛,百
团?”
泰尔斯一惊,看着鲜血鸣笛的那几
,有些理解那种惊
的杀气和威胁感是从哪里来的了。
“从丹特的大剑到鲜血鸣笛,他们之所以都聚集在这里……”泰尔斯若有所思:“所以,荒漠周边,这地方确实是雇佣兵的天堂?”
“天堂?”
坦帕微微一顿。
“曾经是。”
“差不多二三十年前吧,当我还是个年轻蠢蛋,膝盖也没有中箭的时候,”老板叹气道:“那才是雇佣兵的黄金年代呢星辰的军队安分守己,荒漠部落们自有原则,络绎不绝的商
,寻找宝藏的冒险者,
明的赏金猎
,艰苦传教的祭祀,大家都在这里寻找机会。”
“而现在?”
坦帕摇了摇
:“
明如丹特的大剑也损失惨重,强悍如鲜血鸣笛也另寻出路。”
“时代在改变,”泰尔斯默默地道:“世界也一样。”
“是啊,二三十年前,星辰的军队可没法远征荒漠
处,”坦帕的眼里露出向往和怀念:“这都是冒险者和雇佣兵的特权,他们慷慨激昂地出发,活着回来讲述传,或者等吟游者们谱写诗歌,传唱四方。”
“我还记得,那时候,荒漠周围曾经有过一支非常厉害的雇佣兵队伍,从刃牙营地到迷海三国,从莱沃尔邦到钢之城,从龙吻地到荆棘地,无论是荒漠还是森林,内湖还是大江,他们的足迹遍布这些佣兵天堂,我也曾经想加
他们。”
“是么。”
泰尔斯心不在焉:他看见丹特的大剑们从楼上下来了。
“那只雇佣兵……叫什么名字?”
坦帕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唏嘘不已:“说起名字么,嘿,他们最早只有九个
,于是给队伍取了个又傻又笨的名字……”
“叫‘九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