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烛散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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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艺术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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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回首的机遇。他所有错误的选择都为最终修成正果?选择了梦是否即一生中最大的失误?苏醒是否真是完美的结局?回忆的时刻也就是从漫中赎回自己的时刻。贾宝玉支付了红楼梦的代价,梁山伯与祝英台支付了蝴蝶梦的代价。作为世纪末诗歌的子,我却拒绝回,拒绝向现实妥协,拒绝放弃漫作为求和的代价。作为大工业时代硕果仅存的艺术信徒,在布满齿的城市里我照样执迷不悟,吟唱着落伍的田园牧歌。

我的大半个青春都献给这座城市了。我的梦想与这座城市密切相关。我手持单程车票横穿半个中国跨进它辉煌的城门时,简直还是个朴素的少年:一个流的梦烘托着我在异乡成长。从来也不曾追悔,永远也不会回。李白选择过长安,可是他回了。杜牧选择过扬州,可是他回了。陶渊明当过彭泽县令,也回了(归去来兮,田园将芜)……我选择了北京作为诗歌的梦乡,态度却是义无反顾的——大隐隐于市,我偏偏要在这座车水马龙的二十世纪国际大都会里做个彻底的艺术子,釜沉舟,没有援助也没有退路——但没有退路本身就是最重要的援助。或许它严酷的生存压力更能考验一位赤子梦的结实程度?我一边抵抗一边加固着自己的文学梦。我来北京是为了寻梦的,我在北京的岁月也就是造梦的过程——梦是一位子在这座城市安全着6的降落伞,我凭借着它在你们顶飘呀飘,忽高忽低,时缓时急。梦是我青春最大的悬念,我的十年北京梦哟,无怨无悔。诗歌是我命运的守护。我曾经把这一段生活以游牧北京来命名。一位南方音的游子,在征尘漠漠的北国风光中编织着自己的漫主义之梦——我在想像中将其与苏武牧羊相比拟。我没带地图,却带着一部诗集。我没带鞭子,却带着一杆笔。在旧时代皇帝们的宫殿与陵寝旁,我放牧着诗歌的羊群,逐而食,傍水而居。我一三匝在北京城里重复的游牧,从平凡的生活中发掘出无穷的诗意,从来不曾感到过厌倦。我简直怀疑自己是游牧民族的后裔——或许它正与子的血统相吻合,只有子才能从流中体会到类似于游牧的心,只有诗才能把生存的苦难升华到美学的境界。我是这座城市里乔装打扮的游牧者,梦是我隐形的马匹,我空气中的家园永远芳如茵。我是以审美的态度游牧于长安街上的。我曾经强调过:我不是游客,而是牧——这正是一位远道而来的行吟诗的游牧哲学。在上我是将这座古都作为一片富饶的原来看待的,踏花归来马蹄香,我的每一次孤独的游行都能得到意外的收获——我不断加着对北京的感。这使得我即使置身灯红酒绿、钢筋铁骨的现代化都市,也能咏唱出不施黛、力求抚慰类往事的牧歌。我愿意做北京城里最后一个田园诗

双目失明的荷马是最古老的行吟诗,他挟着七弦琴靠卖唱乞讨,走遍古希腊的七大名城,终生流的结果是产生了《伊利亚特》和《奥德赛》两部史诗。由此可见,行吟是诗的游牧方式,诗类社会的游牧民族。我也是这样要求自己在长安街上的行吟的,我愿意永远只在这一座城市里流,我要做一个自我放逐的子。子与流汉的区别在于,更侧重于的流子永远在自己的内心流,这是一般的流汉无法仿效的。流又是被迫流,而子则热流——他把流看作某种自由的,才选择了自我放逐。他在流放自己中拓宽了生命本质的美感。子体验到灵魂的流(将之视若幸福),流汉只能感受到体的流(因而作为苦难来诅咒)。一千个流汉里顶多只有一个子。上是没有失败感的。流又并不仅仅是农业社会的产物。二十世纪欧美城市文学中仍有流汉校旱,塑造了都市流汉的形象,正如其代表作品叫《在路上》——在路上或许是所有流格的主题,但只有从灵魂里眷恋在路上的感觉的,才是真正的子。有些从来不曾离开过自己的城池,但灵魂仿佛永远在路上、在途中狂歌抑或劲舞,这同样是城市的子。世界哪怕再小,也足够流。我联想到曾经作为没有国籍的民族在欧亚太6长途跋涉的吉普赛(在普希金笔下又叫茨冈),类社会已进化到今天的地步,他们仍然不愿舍弃流,照样赶着大篷车候鸟般在不同的国度与地区迁徙,哪怕靠卖艺、算命、巫术换取流的盘缠。看来流也是一种独特的生存方式(而且是最自由的),在流中他们才能不断证明自己的血统,才能实现生的最大价值。看来流对于真正的流者并不是苦行——流首先是其无法泯灭的天,然后才体现为若隐若现的生命轨迹。吉普赛是世界的子,地球的游牧者,他们使游牧的概念获得了空间上最博大的实现。

我只要做北京城的游牧者就可以了。这不仅仅是空间上的,更是时间上的游牧——当我骑着老式自行车一会儿在可并行六辆卡车的环城公路上疾驰,一会儿又抄近路四合院地带窄窄的胡同,简直觉得在横穿北京的历史。我是以倒溯的方式重温一座城市的传记。这总是给予我突如其来的灵感以及对古老文明的敬畏。我夸张的文学梦因而获得稳固的依托,简直可以像青苔一样附着在遍满岁月齿痕的老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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