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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朗见到松本菜,了解了大致的
况。
南
国大成出版公司联系月波社,想要在南
国发行《我的野蛮
友》单行本。
国外的漫画出版权都在李朗手中,月波社没有决定权,只能请李朗做主。
南
国有五千万
,市场不算小。
能捞一笔是一笔,李朗肯定是不会拒绝的。
不过,具体的分成比例还是要谈的。
从松本菜
中得知,大成出版公司并不准备在杂志社连载漫画,是想着趁着电影的热度卖一波漫画。
这么想无可厚非,但利益分成肯定要降。
本市场已经充分证明了这本漫画的火
,大成出版公司想要利用这波热度捞一笔没问题,但大
肯定是李朗的,不然李朗凭什么选他们。
南
国又不止他们一家出版公司,谈判的主导权在李朗和月波社手中。
李朗和松本菜先敲定了基本条款。
第二天,大成出版社的代表李秀哲来到月波社,三方展开洽谈。
三方都有各自的利益,总的来说李朗和月波社的利益关联
更强,与李秀哲展开了谈判的拉锯战。
谈判从上午十点持续到下午,李秀哲也一直在和南
国的上司沟通。
下午四点,三方才达成了一致。
大成出版社获得了漫画在南
国的单行本发行权,李朗和月波社可以获得百分之二十的版税分成,其中李朗和月波社三七分账,李朗获得百分之十四的版税分成,月波社获得百分之六的版税分成。
达成协议后,晚上大家一起聚餐。
松本菜提起了《孤独的美食家》,“李桑,最近有影视公司的朋友询问《孤独的美食家》的影视改编权,您有意向出售吗?”
“多少钱?”
“两千万
元。”
李朗直接拒绝,“价格太低了,不考虑。”
松本菜问道,“李桑,那您考虑多少钱出售?”
《孤独的美食家》这部漫画属于叫好不叫座,销量和热度远比不上《我的野蛮
友》。
但李朗很清楚,这部漫画一旦改编成电视剧,很可能会
火。
在另一个时空,《孤独的美食家》电视剧拍了九季,可见这部电视剧有多么受欢迎,影响力远超《我的野蛮
友》。
但影视公司很现实,漫画改编权的收购价格和漫画的热度有很大关系,《孤独的美食家》热度不高,即便影视公司看出了它的潜在价值,也不会给太高的收购价。
说白了,漫画的热度决定了基本的市场价,别管有多适合改编电视剧,别管以后有多火,那也只能代表漫画的潜力。
无法变现。
李朗本
很清楚这部漫画影视改编权的价值,他自然舍不得低价出售。
问题来了。
一个只肯给市场价,一个不肯卖低价,注定了无法成
。
最好的方式还是和《我的野蛮
友》一样,以《孤独的美食家》影视改编权
的方式获得电视剧的利益分红。
李朗将想法告诉了松本菜,有了《我的野蛮
友》的成功,松本菜也觉得这个办法不错。
如果再有影视公司接触,她会先提出这个合作方式,如果对方同意就进一步商谈,有了准确意向再联系李朗。
虽说最终的决定权在李朗手中,但李朗并不打算甩开月波社单
,一个
的力量终究是太薄弱了,与其让月波社坐享分红,还不如利用一些他们的关系渠道,让他们帮忙把把关。
……
周四。
杰克再次联系李朗,彩漫单行本的版税分成到账了,询问李朗是否考虑好如何收钱。
幸福的苦恼。
李朗看了一下版税的具体数额。
税前66.2万美刀。
如果通过讲谈社发到李朗的手中,税后只有25.8万美刀。
其中40万美刀都给
本和美利坚zf
税了。
也就是说,李朗辛苦花了半天,看着漫画挺火,赚了不少钱,但实际到手的没多少,都给
本和美利坚
民谋福利了。
李朗总觉得心里不爽。
这种吃亏的事能
吗?
不能。
绝对不能。
……
南麻布公寓。
李朗家。
李朗家最近置办了不少工具,还换了一个高档的按摩椅。
将近150万
元,据说在国内能卖到十五万rmb。
很贵,但也确实很舒服。
这部按摩椅是井上奈美专门买给李朗的。
李朗经常要画漫画,年纪大了容易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