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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圈淡淡的接合痕迹,考虑适才她抽退以闪避刀劲时,鹰枪忽长数尺,穿过凌空迸碎的木桌攻击诸葛,枪杆应有伸缩机关,或许前后段所用的材质相异,才能兼具坚硬与柔韧两种相悖的物
。
巨大的枪首雕成一敛翅直颈、栩栩如生的扁平金鹰,喙翼宛然,仿佛自云端向下俯冲,同样兼具力与美,一如兵主。
已知鹰翼可展,化枪为单枝、乃至双枝之戟;鹰喙是枪尖,鹰尾是倒置的月牙铲,量体惊的鹰身既扁平如楯,挥舞时威慑又似铜锤铁瓜,贯
木桌、将其搅碎的也是这部分。
尘屑落尽,血骷髅终于看清屋内之,长笑道:
“别王孙!我知你护儿心切,你若肯安分离开,不碍本座之事,我保证还你个完好无缺、活蹦跳的儿子。我要带不走他,只带脑袋也无不可,劝你莫要自误,以免追悔不及!”既狂且飒,便经簧片变造,仍可依稀辨别出原本语声是动听的。
耿照心想:“别庄主隐居多年,她却能一眼认出,然而明显不识诸葛前辈。”总觉哪里不对,一时间却说不上来。
别王孙微佝的身影透过空的
碎门框望去,似乎更加萧索,半天才总算理解她的语意似的,落寞道:“办不到。”解下腰带,随手一抖,那根两指宽的白绸带子倏忽绷得笔直,钢片般迸出“嗡”的一声振响;悠颤未绝,绸剑已至血骷髅身前,再一步便要刺中咽喉!
(……好快!)
耿照想不到看似厌世懒汉的别王孙,居然是名快剑手,不仅出手快,身法更是迅捷无伦,这一刺须得跨越两丈余,别王孙只用了一霎眼,快到少年看不清他是如何起脚动身的,绸剑便已空飙至!
以短对长,能否欺敌兵范围,乃是决定胜负的关键。
别王孙的绸带距血骷髅的咽喉要害虽差一步,然而已突鹰枪的杆围,战斗判断
准到骇
的地步,彻底颠覆了树懒般的外在形象。
惟此一步,却是天差地远。
鹰枪由下往上一挑,金鹰堪堪挡住绸剑,血骷髅腋臂微收,皓腕一拧,枪杆飕飕急转,枪首双翅“唰!”应声开展,旋如扇叶飞,俄顷间连挡五削十三刺,这一步之差仿佛有墙垣阻隔,无论如何就是难以逾越。
激战发
于耿照顶四尺处,差不多就隔着血骷髅一条雪酥酥的结实长腿,但见枪带金芒,灿若
,令
难以
视,而别王孙却像擎着一抹粼粼波光,压缩在身前咫尺间,不住东出西突,宛若活物,快到岂止掌臂失形,若非先前见他解下腰带,少年根本想像不到这奇坚奇锐、刺得鹰枪火花四溅的水芒异物,竟是一根平凡无奇的狭窄白绸。
二激斗间,冰冽的水珠四向
溅,宛若置身于飞瀑激泉之前,来处便是那几已辨不出形体的绸带。
别王孙曾以邵咸尊铸造的龙鳞古铗,夺下当年三府竞锋的魁首,赢得“衡门剑越”的剑客美名,此战也开启了“文舞钧天”独占锋会鳌的“钧天九剑”传奇,花石津从此成为东海三铸之首,新生的青锋照得以再造风华,迄今不衰。
世皆以为龙野冲衢《弱水三变》是剑法,殊不知是门奇特的内功,别氏先
从被称为水元之
的异宝“沉辰水
”得到启发,此物天生带有润泽之气,能从空气里汲取水分,凝出毫无杂质的净水。
虽难免予柔的印象,事实上,有别于剑走偏锋的
寒功体,《弱水三变》是不折不扣的玄门正宗功法,走的是上善若水、能刚能柔的路子。
此功初成,能以内力凭空聚水,除非身处沙漠或久旱的烈阳下,周身的环境里榨不出半点水来,否则当源源不绝,其真气还能进一步的控制水流,无分内外,此即为三变中的第一变“化水”。
到了这一步,信手一掌,即能引水敌体,再以真气控制水的流向质
,或聚或散,可坚可柔,造成可怕的伤害;封脉截流、克敌而无伤,也就是一念间。
别王孙化白绸为利剑,同鹰枪打得有来有回,使的正是《弱水三变》的化水之变。
龙野庄和岳王祠一样,都是祖传内功绝学出现断层后,家道便迅速中落,别王孙少年时颇有奇遇,才得以振衰起蔽,复兴家门,但剑法就全是他个的天赋和颖悟,与龙野冲衢几无关联。
他的剑快到难以形容,表面上看似血骷髅以旋伞般的鹰展巨枪,挡下了一切攻击,事实上别王孙每一刺都以极微妙的角度差在试探防御的空隙,速度之快,是双方皆挪不出丝毫余裕位移、稍一松懈或有要见血的程度,但耿照几乎可以断定这场竞速必以血骷髅的落败坐收。
兽面丽的枪转势若狂风,遮护的面积既大,短兵相接的近迫又使绸剑被锁在身前一线的僵固范围内,别王孙能做的变化和尝试俱都受限……但反过来说也是一样。
血骷髅同样被迅捷
无伦的快剑锁住,无法拉开距离,甚至不能停下枪旋,以免护盾一去,别王孙欺臂围,白绸便即穿喉。
两中全无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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